民法典法律知识

买卖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1-11-20 11: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签订买卖合同时候,为了避免以后的各种纠纷,我们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那么有些不熟悉法律的朋友就会想知道,买卖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买卖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这些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也是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违约金上限30%有什么司法解释

合同违约金的数额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就是属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情形。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三、合同违约了应该如何去解决

因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当将一旦对方违约,其应当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明确——如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起算日期等一一明确。违约金应当合理,总是有些客户喜欢约定一些比较高的违约金——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若一方觉得违约金约定过高(高于实际损失),或觉得约定过低,都可要求法院予以调整——高于损失的30%的违约金,可以认定是过高

另外,如果约定了赔偿损失,那么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损失的计算方法,不可以一笔带过。同时,还应考虑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一方违约超过一定的期限,我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解决争议条款——即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是仲裁还是法院诉讼,在哪里仲裁或者诉讼?

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地、履行地或者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诉讼,也可以约定指定一家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没有约定,则只能在合同的履行地或者被告的所在地进行诉讼。

另外要提示的,如果约定仲裁,则应当约定仲裁的机构,不可以约定不存在的仲裁机构。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买卖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可以知道买卖合同签订应遵守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守法原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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