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推定出租人是否同意转租

2021-03-03 16: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转租是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的,如果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了,且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这是情况是出租人默示转租行为。更多关于如何推定出租人是否同意转租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找法网编辑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如何推定出租人是否同意转租

  一、如何推定出租人是否同意转租

  转租是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的,如果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了,且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这是情况是出租人默示转租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二、承租人转租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三、承租人能否转租租赁物

  可以。“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将租赁物交给第三人使用收益,承租人与第三人形成新的租赁关系的行为。关于承租人是否有对租赁物的转租的权利,世界上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

  (一)限制主义模式,即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如《德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承租人非经出租人允许,不得将该租赁物转让于第三人使用,特别是补的将该物转租于他人。”《日本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其权利出让或将其租用物转租。采取这种规定的理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不属于承租人,承租人无权处分租赁物,如他要处分须经有处分权的人同意,这是交易的最基本的条件,也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因为无处分权的民事行为是一种效力待定行为,它的效力是不稳定的,一旦有处分权人予以否认,该处分行为是无效的,因此,允许承租人随意转租,不利于保护出租人的益,也不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

  (二)自由主义型,即除了当事人有不准转租的明确约定以外,承租人都可以转租。如《法国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有转租或以租赁权让他人的权力,但租赁契约有禁止的约定者,不在此限。采用这种规定的理由是,租赁合同并不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内容,也并不以出租人对租赁物有所有权为必要。所以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他人,除非当事人事先约定不准转租。

  (三)承租人能否转租区分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动产租赁的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不动产租赁则于此不同。如《意大利民法》规定,除有相反的约定,承租人有将租赁物让渡他人的转租权,但是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卖契约。涉及动产物时,转租应当由出租人授权或者与惯例相符。我国台湾地区“民法”规定,承租人非经出租人承诺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于他人,但租赁物为房屋者,除有反对之约定外,承租人得将其中一部分转租于他人。采用这一规定的理由是,动产租赁中的转让须经出租人同意是因为动产有流动性,一旦转移于他人之处,出租人无法对其了解和控制。而不动产租赁中,不动产是不能移动的,能够在出租人的视线范围内,出租人可以根据次承租人对租赁使用的状次进行监督,所以可以不经出租人同意。我国民法典采用的是第一种立法模式。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他人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租赁到租转的租赁物时,需要注意原来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如何推定出租人是否同意转租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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