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收购转让是可以的,且资质转让办理时间短且费用少。对于时间紧张的企业来说,资质转让就成为了更好的选择。建筑资质转让相当于收购一家建筑企业,毕竟建筑资质证书不能单独转让,它和公司是一体的。因此,在办理转让时,一定要检查转让企业的信息,如:是否合法经营、是否在经营中受到过处罚、在工商局的档案中是否有不良的记录,防止接手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正、副本(申请增项资质提供);
4、企业章程;
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8、企业设备、厂房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资质标准有具体要求的提供);
9、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首次申请资质提供)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申请增项资质提供)。
(一)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
(二)省建设厅对企业申请施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省建设厅对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四)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只要具有合同签订所需要的条件,合同都是合法的,在签订资质买卖合同时首先要确定对方是否有建筑资质书,了解办理的材料和流程。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资质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若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