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怎样赔偿

2021-12-07 16: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比较常见的合同,在进行房屋租赁时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承租人要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如果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租赁合同怎样赔偿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租赁合同怎样赔偿

一、租赁合同违约怎样赔偿

租赁合同违约怎样赔偿,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租赁房屋中介可以扣租房押金吗

首先,租赁房屋时,若是出租人委托了租房中介,那么发现房屋受有损坏,并且违反租房合同约定,租房中介也可以扣租房押金。

其次,租房中介扣租房押金时,要在以下情况中:

1、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退租

一般地,租房合同中会对承租时间做约定,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承租时间收取。

所以,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或是房屋中介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对方就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

2、承租人未定期上交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要按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

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或房屋中介即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

3、承租人损坏属于出租屋内物品

承租人在租房期间应该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房间物品遭到毁损,应当进行赔偿。

租房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做赔偿的,出租人或是房屋中介有权扣押租金。

三、房屋租赁协议签订后需要备案吗

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1)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是国内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2)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按租赁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以上即是租赁合同怎样赔偿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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