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是属于承揽合同

2021-12-10 09: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承揽合同是一种比较常见是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和定作人通过合同来约定某一物的特性,例如颜色、材质、大小等问题。一般来说当我们向别人要求定做一样东西的时候,往往就涉及到了承揽合同的使用,生活中的承揽合同是很多的,那么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哪些是属于承揽合同。
哪些是属于承揽合同

  一、哪些是属于承揽合同

  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

  (一)加工合同;

  (二)定作合同;

  (三)修理合同;

  (四)复制合同;

  (五)测试合同;

  (六)检验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的构成要件

  承揽合同构成的条件如下: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两方或者以上。包括承揽人和定做人。

  2、承揽人和定做人订立承揽合同是依法进行的,也就是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了合同。

  4、存在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承揽合同的特征

  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可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合同、复制合同、定做合同等合同。承揽合同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需要合同内容具体确定,在履行合同时我们也要遵守合同内容。在自身权益受侵犯时,我们要善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哪些是属于承揽合同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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