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共同承揽人

2021-03-04 14: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加工定作关系中,请求他人完成约定的任务并给付报酬的一方是定作人,而接受任务完成工作得到报酬的就是承揽人,有时候承揽人并不是单一的,可能会出现共同承揽人。那么什么是共同承揽人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共同承揽人

一、什么是共同承揽人

共同承揽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承揽工作的合同。共同完成承揽工作的人称共同承揽人。共同承揽可以由共同承揽人与定作人共同订立承揽合同,也可以根据承揽人的约定由其中一个承揽人代表所有共同承揽人与定作人订立承揽合同。

二、如何理解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规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同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每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应当对承揽的全部工作向定作人负责。如果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可以要求共同承揽中的任何一个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应当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共同承揽人,可以向其他共同承揽人追偿超出其实际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共同承揽人向承担责任后,共同承揽人再根据约定或者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例如甲乙二人共同与丙订立一个大型船舶建造合同,约定由甲、乙共同完成,两年后交货,并约定迟延交付的,每天向定作人交纳违约金一千美元。如果由于甲的工作迟延致使交付比约定晚了三十天,丙可以要求甲或乙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如果丙要求乙支付三万美元违约金的,乙应当向丙如数支付,支付后再向甲追偿。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理解为共同承揽人也享有连带权利,任何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定作人主张权利,再根据约定或者工作比例分享。例如甲与乙共同承揽制作一部大型车床,如果定作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和材料费,甲或乙都有权留置该车床,以折价或者变卖、拍卖获取价款,取得价款后,再根据约定或者各自工作份额优先受偿。

民法典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出发,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共同承揽的责任承担。如定作人与共同承揽人约定,共同承揽人各自承担责任;也可以约定,指定其中一个承揽人承担合同责任。有当事人约定,共同承揽人根据约定向定作人承担责任。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承揽人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承揽与转承揽不同,转承揽是承揽人将自己承揽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虽然共同承揽与转承揽都是由多个人完成的工作,但共同承揽人都是承揽合同的当事人,就是说参与工作的都是承揽人,都是合同当事人,而转承揽中的第三人虽然参与完成工作,但不是承揽合同的当事人,只是转承揽合同中的当事人。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对全部工作向定作人负责,定作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参与工作的人承担合同责任。转承揽中,参与完成工作的第三人向承揽人负责,承揽人向定作人承担全部工作责任。当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时,即使是第三人工作造成的,承揽人也要向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

1、完成工作的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着手工作,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承揽人要保质保量地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承揽人要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

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材料或者接受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3、对承揽的工作保密,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4、共同承揽人要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查。

5、共同承揽人交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

6、共同承揽人对工作成果有瑕疵担保义务。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什么是共同承揽人的信息,由上可知,共同承揽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承揽工作的合同,共同完成承揽工作的人称共同承揽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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