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书写借款合同

2021-12-21 13: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借款合同是一种典型合同,在实践中使用较为频繁,对于借款合同的内容,没有固定的格式,具体的内容只要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就可,一般来说,需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和借款基本法律关系。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如何书写借款合同的相关内容。
如何书写借款合同

一、如何书写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在合同中,主要条款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借款的数额、利息的计算、借款日期、违约责任。有的还有关于担保的内容。

二、公司可以向个人借款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借贷利率超过规定的,按照利率未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较为宽裕,资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视,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那么,怎样才能较好的保护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如何书写借款合同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借款合同有其最基本的内容要求,比如写明借款期限、借款利息。违约责任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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