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托运人的过错赔偿责任

2021-03-12 10: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多式联运是由两种或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通过衔接转运而完成的一种复合运输,现已成为日常生活中一种普遍的运输方式。我国法律规定,在多式联运运输过程中,如果托运人的过失导致多式联运经营人遭受损失,那么托运人需承担相应责任。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详细为大家讲解什么是托运人的过错赔偿责任及相关知识。
什么是托运人的过错赔偿责任

  一、什么是托运人的过错赔偿责任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是指托运人交付货物时包装不当或填写有关多式联运单据时,故意或过失地提供不真实的资料,如货物数量不足、品质不合于规定、货物有内在瑕疵而未予说明,或者将危险品当作普通品运输等,因这些原因造成损失的为托运人有过错。如承运人明知包装不当而予以运输,发生损失,除非承运人声明发生损害不赔,否则承运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其对托运人则无请求权。如因托运人提供的材料不准确或者不当而造成多式联运承运人的损失,托运人应负责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一条规定,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多式联运承运人的损失包括哪些

  所谓多式联运承运人的损失是指承运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如果提单未予转让,承运人自可抗辩;若提单已转让的,则无权对提单持有人抗辩,只能对持有人负赔偿责任,这亦是多式联运中与一般货物运输的不同,这时承运人受有损失;承运人损失还可表现为承运或其雇用人的人身或运输工具的损失,这时可成立诉权请求赔偿。

  三、承运人无过错要担责吗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较合同其他当事人的责任要重,是法律为保护托运人、收货人,赋予承运人的一项特别职能或义务。货物丧失或毁损,承运人即使无过失,亦不得推卸其责任。原因在于运输合同订立后,托运人即需转移物的占有权,将物交付承运人;同时,由于运输业不发达、工具和手段落后、运输过程漫长,托运人无法得知和证明承运人运送期间是否具有灭失、毁损运送物的故意或过失.但承运人如证明物的灭失、毁损是出于物之本身瑕疵、自然消耗或托运人过失的,可免除责任,但承运人需承担举证义务。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承运人是否具有违约的故意或过失,只要客观上造成了损害,除法定可以免责的事由以外,承运人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多式联运中,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的,但如果托运人因自己的过错给多式联运经营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托运人的过错赔偿责任的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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