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标的物,简称“租赁物”。出租人于租赁合同生效后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一般应为不可代替物、非消耗物,并应具有合法性。禁止流通物出租的,该合同应为无效。
(一)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
(二)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
(三)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以便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避免同样缺憾的发生。
(四)可能的话,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通过相关机构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完备。
(五)签署合同时合同表面要字迹清楚,整洁,推荐使用合同专用纸张打印。
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赔偿范围应当包括:
(一)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
(二)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权费用;
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债权人因失去与他人订立合同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
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归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在我们看来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其实就是出租的物品,他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对他我国法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限制。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什么是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个问题的相关知识,若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