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解除了还要盖作废章吗

2022-01-12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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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我国合同解除后可以根据实际规定来进行办理,同时合同解除它也是有一定的流程,是需要根据相关程序与对方进行协商盖章废除处理,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合同解除了还要盖作废章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合同解除了还要盖作废章吗

  一、合同解除了还要盖作废章吗

  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的履行不存在什么问题,顺利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那么作废合同自行处理。如果担心不太保险可以加盖作废章,或签订一份合同作废的协议,也可以在双方证人见证下销毁合同。

  合同解除需通过法定程序,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邮件的等等。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第三、合同解除的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还需要承担吗

  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三、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合同解除了还要盖作废章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合同在进行解除处理后,我们是可以根据实际同时也要满足实际情形,进行一些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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