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对方不履行租赁合同如何解除合同

2022-01-16 18: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订立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需要依据合同的规定后履行义务以及享有权利。若是签订租赁合同后,租户已经准备搬入房子,然而房东拒绝履行义务,为租户腾空房屋,影响到租户的权利。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对方不履行租赁合同如何解除合同?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对方不履行租赁合同如何解除合同

  一、对方不履行租赁合同如何解除合同

  (一) 单方解除的程序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

  (二) 协议解除的程序

  协议解除实质为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一个以解除原合同为目的的合同,因此,应遵循由要约到承诺的一般缔约程序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实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租赁合同的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三、租赁合同的租赁期届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这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对方不履行租赁合同如何解除合同的相关内容。对方不履行租赁合同,另一方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若是对方依旧不理睬,另一方可以寻求公安部门从中调解或者进行司法程序。若您对于这方面需要专业帮助,找法网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帮助。挺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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