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提前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如何赔偿

2022-02-11 15: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过程当中,我们可以根据实际规定来承担所对应的损失以及一些相关违约情况,在一般情况下面也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确定一些赔偿责任,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提前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如何赔偿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提前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如何赔偿

  一、提前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如何赔偿

  (一)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面提前解除商铺租赁合同的,属于对合同的违约,要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若商铺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应当承担赔偿对方的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租赁物灭失后的解除权如何行使

  (一)租赁物因可归责于承租人一方的事由而灭失、毁损的,虽然承租人对此毁损、灭失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此时合同如因无法实现目的而消灭,也属必然,只不过解除合同的权利在于出租人一方,承租人不得主张解除合同,而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害。

  (二)租赁物因可归责于出租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构成债务不履行,应对承租人负债务不履行责任,并应赔偿承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三、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会经常碰到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询问:“法律有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

  回答是没有。但是,房屋租赁合同解约时,如果没有约定的违约金,如何确定单方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很难准确认定。

  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损失如何认定?承租人要另寻房子租住,花费的时间很难计算,除必要的搬家费等,不管找到还是没找到,都很难准确地认定实际损失数额。

  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说“造成房屋空置产生损失”,但是空置几个月的损失是合理的呢?你总不能永远空着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张一年半的空置损失,最终法院只支持了四个月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违约金标准的不确定性和争议,律师建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一定要把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明确在书面合同中。比如明确约定几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标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这样,一旦发生单方解除的情况,守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简单方便;而违约方呢?对自己的违约行为的后果也有所预期,可以事先准确判断后果,在是否违约时就会有一个得与失的客观衡量。对双方都有好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提前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如何赔偿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处理解除商铺过程当中,他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一些相关权益,可以根据实际金额以及一些相关方式进行确定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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