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委托租赁所有权归谁

2022-02-0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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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一般的租赁合同中,对于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我们一般都没有任何疑问的,但是在委托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之后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那一方还需要看具体的约定,这些问题找法网小编现在就给大家整理关于委托租赁所有权归谁的内容吧。
委托租赁所有权归谁

  一、委托租赁所有权归谁

  在一般财产租赁关系中,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但是委托合同的标的物有别于一般财产租赁,它是经由承租人选定的某种特定的机器设备,而这种机器设备又具有专用性而不具备普通性,因而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法律一般规定承租人享有租赁设备的留购选择权。

  租赁公司之所以要购进机器设备,并非要取得或保留机器设备的所有权,而是要以此为手段获取利润。

  因此,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二、委托租赁特点

  委托租赁,是指具有从事金融租赁业务资格的公司做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一)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二)委托租赁可以实现集团公司或关联方资金注入方式的多样化;

  (三)委托租赁也可以使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的好处,调节客户税前利润,调整所得税支出;

  (四)委托租赁可以使资金使用方和资金委托方二者关系清晰,便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

  三、委托租赁合同无效的后果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需要处理租赁物的归属及因合同无效产生损失赔偿问题。


  一是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

  二是合同无效涉及的损失赔偿,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合同被确认无效的除外。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合同无效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诉,委托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和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购买。但在委托租赁合同中,我们要注意一点的是避免该合同无效。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讲解的关于委托租赁所有权归谁的内容。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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