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

2022-02-25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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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债权债务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债务人作出什么行为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一)客观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

  (1)赠与他人财产

  (2)非正常压价

  (3)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

  (4)放弃债权

  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3、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

  4、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主观要件:

  存在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明知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

  1、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

  2、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

  (三)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

  二、撤销权中会给债权人造成怎样的损害

  撤销权中会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害是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期限,增加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其债权所需支出的费用。但行使撤销权仍然可以保全债权人的权利,并且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负担其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三、债权人如何行使法定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因为行使撤销权既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为,又要求受益人返还其所得利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因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依《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其中一年与五年皆为除斥期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要件的相关知识,如果债务人恶意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的,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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