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2022-03-03 14: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一般来说,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因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的,承担的形式包括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履行、补救措施后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违约责任是否属于合同清算条款

  违约责任属于合同结算和清理条款,即使合同被解除了,守约方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违约责任不会随着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消失,守约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违约责任属于合同清算条款。

  三、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当事人存在主观过错;

  3、造成了损失;

  4、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任何一方违约的,都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