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买卖合同孳息归谁所有

2022-03-07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越来越多,而买卖一般是以交付为主的,只有完成了交付,合同才有签订的意义。那么民法典买卖合同孳息归谁所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买卖合同孳息归谁所有

  一、民法典买卖合同孳息归谁所有

  孳息采交付主义,交付前产生的归出卖人,交付后产生的归买受人。如,甲卖一头牛给乙,交付后第三天乙将牛杀了出卖,发现有牛黄,那么,该牛黄归乙所有。这里的产生,并不是说形成,而是说已经。所有权保留特约的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仍保有所有权,买受人在交清最后一笔贷款后始得到标的物所有权。那么在标的物交付后至交清最后一笔款项前的这一段期间内,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应归买受人所有,而不是归出卖人(所有权人)所有。所以说,对孳息归属权采交付主义与所有权人主义的差别,典型地体现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

  二、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的规定。

  孳息是“原物”的对称。指由物或者权利而产生的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物依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如土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法定孳息指依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如有利息的借贷或租赁,出借人有权收取利息,出租人有权收取租金等。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涉及的孳息,一般为天然孳息。但如果买卖的不是一般的货物,则届也有可能涉及到法定孳息,如买卖正被出租的房屋即是。

  三、买卖合同孳息的归属怎么确定

  孳息采交付主义,交付前产生的归出卖人,交付后产生的归买受人。

  这里的产生,并不是说形成,而是说已经。所有权保留特约的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仍保有所有权,买受人在交清最后一笔贷款后始得到标的物所有权。

  那么在标的物交付后至交清最后一笔款项前的这一段期间内,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应归买受人所有,而不是归出卖人(所有权人)所有。所以说,对孳息归属权采交付主义与所有权人主义的差别,典型地体现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

  孳息是“原物”的对称。指由物或者权利而产生的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物依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法定孳息指依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涉及的孳息,一般为天然孳息。但如果买卖的不是一般的货物,则届也有可能涉及到法定孳息,如买卖正被出租的房屋即是。

  孳息之产生与原物占有人的照料大有关系,故有关买卖合同法律都规定孳息收益人的确定与标的物的交付相联系。未交付的买卖标的物产生率息时,孳息属于出卖人。自交付买卖标的物时起,物的收益归属于买受人。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买卖合同孳息归谁所有的相关知识,综上,我们可以知道,孳息采交付主义,交付前产生的归出卖人,交付后产生的归买受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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