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出租人如何解除租房合同

2022-03-20 11: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一般来说,承租人在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如果想要解除合同的,除了法定的解除情形,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那么出租人如何解除租房合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出租人如何解除租房合同

  一、出租人如何解除租房合同

  (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出租人想要解除租房合同,必须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如果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租房合同的效力。

  (二)出租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租房合同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租房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租房合同中无约定的,出租人不履行租房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无论对于出租人来说还是承租人都需要尊重合同约定的精神,毕竟这是双方在真实意愿情况下所签订的任何一方,如果违背的话,另外一方都有权利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自然是可以将这个合同进行解除的。

  二、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

  (一)《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三)《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五)《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出租人义务

  (一)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二)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四)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在租赁合同中会写明各自的权利已经应履行的义务,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了任何的违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后,该合同也是属于无效合同,当事人也是不需要再继续履行规定义务的,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做出了违反租赁合同的行为后,出租人也是可以强制解除租赁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的违约金。

  三、出租人提前多少天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要解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前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或者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过程中形成约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当发生了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没有通过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四)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还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出租人如何解除租房合同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出租人应该如何解除租赁合同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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