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

2022-04-12 09: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按照法律规定,我们知道,除了法定的解除事由,其它合同当事人想要解除合同的,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

  一、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有这几种情形: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需要签协议吗

  不需要签协议。但如果之前约定的租赁期间的话,提前解除可以请求返还未发生的租赁费用,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多少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没有约定租赁期间,随时可以解除,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提前通知对方(实践中7天至15天左右,给对方找其他承租人的时间)。

  三、租赁解除出租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

  1、继续履行的概念。

  2、继续履行的适用。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二)采取补救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的类型,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中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

  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

  3、《产品质量法》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

  (三)赔偿损失

  (四)支付违约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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