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适用法律

2022-04-16 15: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这几年经济的迅速发展,很多人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会选择签订买卖合同。那么如何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适用法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适用法律

  一、如何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适用法律

  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对其调整规范的国际公约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公约)。该公约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如货物质量标准、损害赔偿、违约责任等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我国加入CISG公约。依照公约规定,只要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相对方的所在国均是CISG公约的缔约国,首先应当适用该公约解决双方争议。但是,CISG公约的适用具有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予以排除。公约第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全部排除公约的适用,也可以删减或改变公约的任何规定。事实上,绝大部分案件当事人都通过选择适用公约以外的实体法排除了公约的适用。

  我国在加入CISG公约时对合同形式、效力两个方面声明保留,这意味着,即使适用CISG公约解决双方争议,但凡是涉及买卖合同的形式要求以及合同效力的问题,应当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审查,不能适用公约。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公约第11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式证明。”如果解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应适用CISG公约,那么仍应考虑我国的这项保留,即合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

  此外,价格条件作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确定双方法律责任如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所有权归属等法律责任有重要影响。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CIF、FOB、CFR等贸易术语的涵义、风险划分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在国际贸易纠纷案件中被普遍适用,填补了CISG公约以及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在该领域的空白。

  二、民法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除权是怎样的

  (一)如果决定予以考虑的话,这部分预期利润该如何计算,方法也有不同。第一种方法是以差价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以上案例中采用的就是这种方法。该方法既可以适用于卖方违约情况,也可以适用于买方违约的情况。前者是买方在解除合同后的一个合理时间内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货物,后者是在解除合同后的一个合理时间内以合理方式将货物转卖。同样,“差价”也就包括了买方购买替代物或者卖方转卖货物的交易价格与原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第二种方法是以时价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所谓时价是指在一定地点一定时间的某种货物的市场价格。这里的时间标准有两个,即在接受货物之前解除合同,则适用解除时的时价;在接受货物之后解除合同,则适用接受货物时的时价。这里的地点标准是依据原应交货的地点。如果该地点没有时价,则指另一合理替代地点的价格,但需要适当考虑货物运费的差额。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种方法需要大量的调查工作,故较少被采纳。我个人认为这种方法是有其合理性的。

  (二)买方宣告解除合同后,另行购买替代物的条件购买替代物是卖方不交货时,买方所特有的补救措施。这一权利已受到各国法律及国际公约的肯定。但在实际案例中,怎样行使这项权利才是符合公约精神的,一般有以下两个标准。一是在时间上,买方必须在解除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行使,二是在方式上,买方购买替代物的价格、地点、渠道等都是适当的,如价格需与原货物相当,渠道正规,否则,就不是购买替代物,成为购买新货物了。但在按以上两个标准裁决时,也碰到问题。如买方在卖方无力履约,时间紧急时为了按照《公约》第75条之规定减少损失已经购买了替代物,之后才宣告解除合同,而卖方认为买方应当先要有一个宣告解除合同的过程才有权购买替代物。对于卖方的抗辩,仲裁庭或法官也不能予以完全支持,而要看买方是否已举出足够证据证明自己购买替代物的合理性与紧迫性,实践中,在这一点的判断上也很为棘手。

  三、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一)公约的内容

  公约的内容主要是确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规则以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涉及合同的有效性和货物所有权移转的问题,因为在这些问题上,各国法律存在着重大的分歧,不易实现统一。所以,除公约另有规定外,这些问题仍须按有关国家的国内法处理。

  (二)公约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业地处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在确定公约的适用时,仅以当事人的营业地为标准,对当事人的国籍不予考虑。公约规定 ,除上述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才适用该公约:

  1、当事人营业地所在的国家是该公约的缔约国。

  2、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按照后一种规定,公约也可能适用于营业地处于非缔约国的当事人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公约对货物一词没有下定义,但公约第2条和第3条把某些交易排除在公约适用范围之外,其中包括:

  1、供私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

  2、拍卖。

  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强制出售的财产。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交易。

  5、船舶和飞机的买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如何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适用法律的相关知识,根据上面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如何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适用法律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