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可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

2022-04-20 11: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选择签订相应的合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能够生效的。那么可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可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可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

  (一)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

  (二)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依照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

  (三)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也可以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而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解除后能否在主张撤销

  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会终止,所以不需要再主张撤销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如果解除后,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则要根据履行情况与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是指恢复到签订合同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做、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赔偿损失在确定范围时,一般要注意几种情况: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助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守约方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可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可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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