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怎么办

2022-06-22 14: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并不就一定是无效的,对此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即合同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没有作表示的,则视为拒绝追认而合同无效;另外,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可知,善意相对人撤销合同的则合同自始无效。
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怎么办

  一、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怎么办

  无代理权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继续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以他人(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并不当然对被代理人无效。如果被代理人追认了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受该合同的拘束。如果被代理人不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则该合同不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但这并等于该合同无效,而应由无权代理人自己向相对人承担合同的责任。

  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期限为1个月。如果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既不作承认表示,也不作否认表示,法律视为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实践中,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出发点可能是该合同对自已是否有利,如果对自己有利就追认,否则就不追认。因此,为保护相对人的利益,民法典还规定:合同未经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即相对人如果认为被代理人可能不追认,而代理人又无力履行合同,可以主动撤销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以尽量减少损失。当然,相对人撤销合同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缄默不构成撤销的意思表示。

  二、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却是实际房产的拥有者。等到离婚之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此种方式最为“高超”,成本也较大,因为多要支付交易契税。一般适用于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已是必然,而一方收入又较为丰厚的情况。处理方式:突破口在以下几点:

  (一)所谓产权人有无泄露真相的可能。因为房产价值巨大,一般当事人不会将该房产以一般朋友的名义购买,而最常见的是以父母兄妹的名义购买。因此,如果一方并不宽裕的父母或兄妹拥有巨值的房产,就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根据不同的人人制订不同的调查对策及方式,就有可能会有所收获。

  (二)从交易时间,摸查出资线索。根据购房付款的时间,回忆一方在此期间财务上有无重大支出或异常,有条件的,还要查询一方银行存折上的资金流向,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打入房地产公司购房款的银行出处,也有可能获得柳暗花明的收获。

  三、借他人名义购房合法吗

  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又称借名买房,是指名义买房人和实际买房人作出约定,约定实际买房人以名义买房人的名义买房,等到适当的时候再将房产过户到实际买房人名下,有时候实际买房人则支付给名义买房人一定的酬金作为对价。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

  实际出资人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产权,一般是出于以下原因:

  (一)规避法律或者政策。购买房产需要一定的资格,事实购房人没有资格购买,而登记购房人具有资格购买是最常见的情形。

  (二)贪图便宜享受优惠。

  (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以其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偿还债务。有些债务人为了隐匿财产,恶意躲债,事先就把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给债权人和法院以自己无财产的假象。

  (四)简便手续,减少税费。房屋是不动产,不仅价值大,而且每次转手均需办理登记手续。比如,为了避开将来可能开征的遗产税,父母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买房屋,当遗产税开征之时,就避开了纳税这一环节。

  在我国,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借名买房,但是政策房本身就不是为所有人准备的,限购也是为了达到调控目的,借名买房很明显是为了规避以上两个国家政策,因此即使没有禁止也是法律所不不支持、不鼓励的。除此之外,借名买房在实践中存在非常大的风险,法律更不保护这种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被代理人追认的即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没有作表示的,则视为拒绝追认而合同无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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