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何谓之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2022-07-02 16: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于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承租人需要因此支付相应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属于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等等。
何谓之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何谓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把自己的财产交给他人使用的人叫做出租人;使用他人财产并支付租金的人叫做承租人。

  二、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收益权,所有权仍然归出租人享有。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负担使承租人为物之使用收益的义务,承租人负担支付租金的义务,同时其各自之义务就是对方所享有的权利。

  3.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物权法律关系。

  三、租赁合同能适用善意取得吗?

  租赁合同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的法律制度。

  善意取得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让与人必须是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占有动产。因此赃物、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第三人如果是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上买得的,则即使是赃物、遗失物,仍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二,财产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找法网提醒,法律禁止或限制流转的物、国家专有的财产以及法律禁止或限制流转的国有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国有企事业单位占有的,依法可以由这些单位处分的国有财产,与集体和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一样,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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