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应对措施及索要工程款应注意

2022-06-29 10: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应对措施有完善施工合同条款、重视签证管理、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权申请对发包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索要被拖欠的工程款应注意竣工验收合格是索要的前提、索要工程款对象、时效以及工程款范围等。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应对措施及索要工程款应注意

  一、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应对措施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应对措施:

  1.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施工企业直接套用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虽然该示范文本范文作出了相关规定,但仍需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重视签证管理

  签证对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特别涉及到竣工结算、工程索赔的签证资料。

  3.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对发包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

  承包人起诉发包人,判决胜诉后发现发包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发包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找法网提醒您,承包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要求第三人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三、索要被拖欠的工程款应注意

  索要被拖欠的工程款应注意:

  1.索要工程款前提:建设施工合同经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修复后的),承包人就有权请求支付拖欠工程款。

  2.索要工程款对象: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 实际施工人可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

  3.索要工程款时效:2 年工程款如超过诉讼时效,施工方将丧失胜诉权,对方可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

  4.索要工程款范围:垫资和利息施工过程存在垫资行为的, 若双方对垫资没有特殊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5.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三、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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