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格式合同的一方须注意的特别规则:
1.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不能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2.如果格式条款是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必须以特别的形式明确提醒对方。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找法网提醒您,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签订格式合同需要注意合同内容:
在签订格式合同时首先要确认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尤其应当特别仔细审阅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对于经营者的口头承诺等不确定因素,
一定要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免出现纠纷后因口头约定无法确定责任而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