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以及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条件

2022-07-01 16: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包括租赁合同当事人排除“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先抵押后租赁、房屋为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条件是须有房屋租赁合同、须房屋已经交付承租人使用以及须房屋被买卖。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以及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条件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

  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如下:

  1.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事领域尊重意思自治,约定优先;

  2.抵押权设立在先时,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即“先抵后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因此签署租赁合同时要审慎注意,查看租赁物是否已经被抵押;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合同关系,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二、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条件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条件如下:

  1.须有房屋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当中特有的制度。因此,必须存在某项房屋租赁合同,才谈得上“买卖不破租赁”。

  2.须房屋已经交付承租人使用。找法网提醒,“买卖不破租赁”仅就承租人而言,而对于买卖关系而言,出卖人向买受人承担给付不能或权利瑕疵担保问题,这与“买卖不破租赁”制度无关。

  3.须房屋被买卖。即发生了以租赁房屋为标的的买卖,该房的所有权由出卖人亦即出租人移转到买受人手里。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房屋的产权发生转移的场合,承租人对于该房的使用权,不因该房的买卖而受影响,房屋受让人仍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三、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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