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还款方式有: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找法网提醒您,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清偿,但是要让债务人有一定的准备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可以作为借款抵押物的有:
1.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产;
2.有价证券;
3.可封存的流动资产;
4.可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等权利;
5.其他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