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的书本可申请法院更改。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减少;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低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找法网提醒您,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特征主要有:
1.违约金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2.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3.是一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4.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事先约定的。
违约金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无效,条款也就无效;若是主从合同的话,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
2.存在违约行为。存在违约行为,形形色色,是不是违约金所要适用的违约行为,需要具体分析和判断。
3.过错。是否以过错为要件,这要区分以下四种情形:
(1)如果当事人明确约定了违约金以过错为要件,遵照其约定;
(2)惩罚性违约金是对于违约行为的惩罚,是有过错的违约,应该强调以过错为要件;
(3)《民法典》“分则”中规定了一些合同类型是过错责任的,如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等,这些合同中的违约金也应当是以过错为要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