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2023-01-23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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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相关规定有双方的含义不同和时效性的不同,以及双方的作用也是各不相同,即前者是收回、取消,而后者是纠正、恢复,且前者是生效之前行使,而后者是生效之后。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一、要约撤回与撤销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点:

  1.要约的撤回:

  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回要约。有两个条件:发出撤回的通知;

  (1)撤回的通知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

  (2)撤回要约的效力是阻止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不是要约失效的原因。

  2.要约的撤销

  要约生效后,相对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销要约。有三个条件:

  (1)发出撤销的通知;

  (2)撤销的通知须于相对人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到达相对人;

  (3)要约属于可撤销的要约。

  二、要约能够成立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具体条件如下所述:

  1.内容具体确定。包括: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找法网提醒您,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2.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

  三、怎么理解要约的含义要约的特点有什么

  要约的特点:

  1.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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