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

2021-04-30 15: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一定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但是因为发生重大误解或者是发生不可抗因素,需要撤销合同,那么也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的,对于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有相关的内容进行记载,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

一、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

在我国,双方当事人一旦签订合同,是不可以任意进行撤销的,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则通常需要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对已生效的合同进行撤销:

1、双方当事人因为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一般指的是行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标的品种、对方当事人、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错误认识,使得行为的结果与自己的意思表达不一致,从而导致较大损失的行为。

2、在合同签订中显失公平的; 

3、一方当事人通过威胁、欺骗的方式、或乘人之危的情况下,使得对方当事人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下签订的合同,则受损害的当事人有权利请求法院对已签合同进行撤销或变更。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2、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3、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第七百五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因为从开始就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也就不能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其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如果合同已履行完毕的,也必须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况。无效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1、一方当事人应该将其从已对方获取的财产返还给对方当事人,并恢复合同签订前的财产关系状况。

2、按照合同法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各自的错误状况和程度承担所需承担的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另一方当事人损失的责任。

3、收缴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无效合同中的非法收入。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问题的详细解答,我们撤销合同的话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操作,同时也要向法院请求撤销。所以说如果发现合同当中签订的条件明显失去公平,以及对方诈骗的情况下进行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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