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物业费谁付?业主还是租户

2023-02-03 12: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物业费业主付,只要享受了物业的服务,则需要交纳物业费,但若是没有享受其服务的,或者出现一定的情况下,则不需要交纳,或者可以少交纳,即物业没有履行合同。
物业费谁付?业主还是租户

  一、物业费谁付?业主还是租户

  物业费业主付,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找法网提醒您,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4.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二、怎么样收物业费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三、拖欠物业费怎么办

  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催促其及时缴纳。超出合理期限仍未缴纳,可以起诉该业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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