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未签订书面合同是否成立

2023-02-16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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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未签订书面合同不一定成立的,只要一方履行主要义务时是可以成立的。签订合同注意的事项时确定管辖法院、具有主体资格、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明确违约金等。
未签订书面合同是否成立

  一、未签订书面合同是否成立

  未签订书面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也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签订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2.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有些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找法网提醒您,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

  3.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4.确定管辖法院。

  5.注意用词严谨。

  6.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7.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三、签合同的原则都有哪些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善良风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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