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
[民法典] 管理人适当管理义务
第九百八十一条:【管理人适当管理义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无因管理法律咨询
无因管理相关文集
找法网 > 民法典 > 合同 > 无因管理 > 管理人适当管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