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收养后可以解除关系吗

2021-06-10 1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收养关系是一种法律拟制的亲属关系,经一定的程序依法设立,也可以经一定的程序依法解除。那么如果想要解除收养关系应该有什么程序呢?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来告诉大家收养后可以解除关系吗的相关解释,一起来看看吧。
收养后可以解除关系吗

一、收养后可以解除关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二、解除收养关系规定

1、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的举证

(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

(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4)财产、住房状况及其证据

3、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当事人一方包括收养人、已成年的被收养人或者送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据此,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与收养人协议不成时,可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据此,收养人或者已成年被收养人均可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不成时,要求解除的一方可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

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一方要求解除、另一方不同意解除时,要求解除的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经由诉讼程序处理。一方要求解除、另一方不同意解除时,要求解除的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经由诉讼程序处理。一方要求解除、另一方不同意解除时,要求解除的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经由诉讼程序处理。一方要求解除、另一方不同意解除时,要求解除的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经由诉讼程序处理。

三、收养怎么公证

收养办理公证有以下程序:《公证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的,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

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业务。

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派代表到公证处。代表人应当提出有代表权的证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收养后可以解除关系吗”的内容,同时还整理了解除收养关系规定以及收养怎么公证的方式,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解决有关收养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不妨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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