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事实收养关系

2021-06-11 09: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估计有很多网友的不知道在收养关系中有12种类型,分别有事实收养、有效收养、遗嘱收养、生前收养等等的关系,但是今天找法网小编要介绍的是什么是事实收养关系,接下来,感兴趣的网友可以跟随着找法网小编的脚步往下阅读。
什么是事实收养关系

一、什么是事实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公认,双方相互有扶养的事实。

二、朋友孩子我怎么合法收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三、怎样才算合法收养孩子之送养人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以上的内容就是介绍什么是事实收养关系,综上所述,估计网友们都知道事实收养关系就是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如果还有疑问的网友,不妨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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