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收养孤儿的方式

2021-08-26 09: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要进行收养行为的需要进行收养登记,没有进行收养登记的收养行为不是合法的收养行为,其不受法律保护。那在孤儿院里,公民要收养孤儿,收养孤儿的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收养孤儿的方式

一、收养孤儿的方式

收养孤儿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1、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3、登记: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收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收养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和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三、被收养人条件是什么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收养孤儿的方式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收养孤儿的方式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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