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如何写

2021-12-01 15: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一个家庭中如果没有小孩的话,家庭就是不完美的,有了小孩家庭能够增加不少的乐趣,同时也能够带来欢声笑语和希望,现在很多人如果自己没有生育子女,都会收养子女。那么,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如何写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如何写

一、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如何写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在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再去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二、《民法典》收养关系解除条件:

(一)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解除权的。

(四)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三、民法典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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