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孕期分居离婚孩子归谁

2021-12-15 15: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孩子出生的过程首先就是母亲要怀孕,怀孕过程中的女性是非常辛苦的,作为丈夫应该要给予关怀而不是对其越来越冷漠,容易给母亲的生理心理造成严重伤害,那么孕期分居离婚孩子归谁?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孕期分居离婚孩子归谁

  一、孕期分居离婚孩子归谁

  离婚后才发现怀孕的,只要能证明该孩子是其前夫的,就可以索要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然有抚养义务,不与子女生活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即使在离婚时由于未发现怀孕而对抚养费没有约定,离婚后,才发现这一情况的,也可以向对方索要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跨省结婚孩子怎么办

  1、向转入地公安局提交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婚育证明;(户口本首页及自己的那一页复印在一起) 3、填写.两份《申请入户登记表》。(注意:填写申请人是被投靠方,当事人是指投靠方。最好多打印两张,到时候填错还可以重填.) 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填写《申请入户登记表》、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男女双方的《婚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离婚起诉不到庭孩子判给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所以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的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小孩子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应尽可能举证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十周岁以上的如能获得孩子愿意跟随男方生活的意见将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非常有利。

  以上就是关于孕期分居离婚孩子归谁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怀孕期间如果是男方提出的离婚这个情况其实是不允许的,即使离了婚之后,孩子出生了只要证明是男方的都是需要支付生活费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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