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时候另行变更孤儿的监护人

2021-03-05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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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规定都一定会有监护人,监护人可以通过,意定监护、指定监护、法定监护、遗嘱监护来确定监护人,使监护人能行使监护的权利义务。那么什么时候另行变更孤儿的监护人,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什么时候另行变更孤儿的监护人

  一、什么时候另行变更孤儿的监护人

  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可以变更孤儿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6条规定,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二、监护人的职责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三、监护人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什么时候另行变更孤儿的监护人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如果要变更孤儿的监护人的,应当先通过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才可以变更孤儿的监护人。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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