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2022-02-15 15: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生活中,有一些人基于各种原因需要收养小孩,但收养后又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需要解除收养关系,那么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一、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如下:

  (一)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三)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四)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二、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一)双方和平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书面协议,并且根据不同方式确定的关系办理相应手续:

  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过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二)单方强制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和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法院起诉解除。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解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对于养父母抚养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对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收养关系解除的效力是全方位的,不局限于养父母子女之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事实收养关系只需要收养方和被收养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