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

2022-04-0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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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两人因为性格不合或者其他原因想要离婚的,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那么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

  一、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

  原则上精神病人在离婚后也可以探视孩子,除非做出了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可以中止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原告作为精神病要求离婚,如何抚养两个孩子

  一般判给身体健康的一方。

  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法律规定一方精神病如何离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精神病依然是登记离婚,或者是去法院来诉讼离婚。

  (一)《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因此,夫妻一方作为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所以依据申请离婚的夫妻目前情况,只有通过民事诉讼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二)具体在民事诉讼中会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是诉讼程序问题,第二个是诉讼的实体问题。

  法院在进行实体审理前,必须解决好诉讼的程序问题,程序是否合法将决定判决的效力问题。涉及到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一方面离婚诉讼属于具有身份性质的诉讼,离婚与否必须要求当事人亲自来决定;另一方面精神病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对其提起的离婚诉讼中,其所作出的意思表达和民事行为,不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与一般的离婚诉讼案件相比,对精神病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不仅实体问题审理显得复杂、程序问题也显得更为重要。

  (三)对精神病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主要包括以下的法律程序:

  1、法院应首先确定配偶是否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2、如果是,法院应为该配偶指定诉讼的代理人。

  3、安排该配偶的生活、医疗、监护问题。

  4、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实体判决是否准许这对夫妻离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的相关知识,按照法律规定,原则上精神病人在离婚后也是可以探视孩子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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