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一方欠钱算不算共同债务

2022-04-14 17: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夫妻一方欠钱算不算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欠钱被起诉,另一方有责任吗?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夫妻一方欠钱算不算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欠钱算不算共同债务

  (一)若是夫妻中的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欠款,并且这个欠款还不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则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虽然是婚前欠款,但确实用于了婚后共同生活,则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婚后原则上一方的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婚后有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或者也没有共同签字的,除非欠款是在合理范围内,并且也是用在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中,否则的话也是按照个人债务处理,而不能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

  (一)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二)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三)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一方欠钱被起诉,另一方有责任吗

  夫妻一方欠债被诉,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可以再单独起诉夫妻另一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根据《民法典》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三、夫妻双方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

  夫妻双方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的,如果是为家庭生活所欠的,那么属于夫妻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的,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相反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无论知不知情,都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一方欠钱算不算共同债务的相关知识 ,综上,原则上是属于共同债务的,但是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