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2022-05-12 15: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因为一方的过错,比如出轨,而离婚的,对于过错方,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对方有重婚行为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

  (四)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的。这种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情形有几种

  (一)对方重婚,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因此,符合上述的重婚条件的,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1、有配偶者;2、不以夫妻名义;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才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

  1、身体暴力: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2、精神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的。3、性暴力: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患有传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方式有:

  1、虐待家庭成员的,长期多次对家庭成员进行摧残,使他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 必须达到后果严重,如果是偶尔几次的,不属于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2、遗弃家庭成员的是指家庭成员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于年老 、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故意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行为,任其生死,不予救助的行为。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要是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方具有过错情形导致的话,则此时过错情形只要属于法定的过错,那么在离婚的同时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实际计算这个赔偿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就包括过错程度、过错方的经济能力、受害人标准以及认错态度等四方面。

  三、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有:过错方有重婚行为;过错方与他人同居行为;过错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过错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赔偿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夫妻双方因为一方过错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索要一定的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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