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前财产不是必须公证,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公证,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找法网提醒您,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婚前财产公证的效力:
1.对内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成立并生效,即在配偶间及继承人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受此物权效力约束,如需变更或撤销,必须经婚姻当事人双方同意,一方不得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来变更或撤销。
2.对外效力
夫妻关于财产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婚前财产公证影响如下:
1.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实行,保证婚姻家庭的稳定性。
2.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使申请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婚姻双方的各自财产确定为个人所有,明确分清了财产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得到保护。
3.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避免离婚时因无法确认婚前财产而导致家庭内部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法院分清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更好地处理讼案,以保护夫妇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