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双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2022-09-20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双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当事人有稳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没有稳定收入的,按照当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抚养费的给付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父母的经济能力确定。
双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双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双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找法网提醒您,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吗

  抚养费根据双方约定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按月给付。如果需要一次付清,必须对方同意。对方不同意一次付清的,法院不会判决一次性付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后如何逃避孩子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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