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方法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找法网提醒您,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我国的民法典当中对债务问题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要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或者是女方在外欠的债,双方都是有义务进行偿还的。
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当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和债务被分割,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双方财产已分割时,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债务,如果协议不成的,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