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收养孩子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2022-11-15 12: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收养孩子需要的证明材料有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收养人常居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有无子女的证明;由福利院提交弃婴、儿童出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等。
收养孩子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收养孩子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

  1.常规材料,收养人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收养人所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三选一)提供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嗣、抚养教育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

  2.特殊材料如果是联系不到亲生父母的孤儿,那么就要申请人提供常住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出示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如果孩子是来自福利院,并且也找不到亲生父母,那么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无子嗣证明。

  (2)公安提供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二、单身可以收养孩子吗

  单身满足条件是可以收养孩子的的。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同时,还需要满足收养人基本的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找法网提醒您,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三、收养小孩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收养小孩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2.审查和公告。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3.登记。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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