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是不能逃避债务的,违反了《民法典》的禁止性规定,即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民事行为。离婚时对债务的非法处理行为,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找法网提醒您,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离婚过程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行为,或者直接起诉离婚双方要求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因为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意思表示不真实;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民事行为从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并不需要等待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无效或者法院裁定无效,它是不附条件地当然无效。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这类债务案件时,不应受这种虚假的民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束缚,更不能承认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应当依法将债务人原来的夫妻共同的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即该债务由债务人与原配偶共同偿还。
1.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对于假借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当事人,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让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
2.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通过协议离婚的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
3.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可通过审判的方式认定其离婚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