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主张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离婚补偿费可以分期给,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补偿义务人连分期也无力支付的,则权利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让对方履行补偿义务。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可通过扣押、冻结其财产的方式完成补偿费的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