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处理婚前婚后的财产的方式如下:
1.结婚前若没有约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婚后共同所有,则离婚时一方婚前财产不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为婚前财产所有方个人所有。
2.若有约定为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找法网提醒您,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子女一般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分割的主体也是夫妻双方。子女是不能直接分割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财产赠与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