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2022-12-07 16: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受理条件有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起诉等。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等。
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受理条件:

  1.双方之间存在夫妻关系;

  2.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是夫妻其中一方;

  3.提起诉讼的一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三、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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